樱花咨询电话:4006-189123
一、樱花燃气灶维修服务政策如下:
1. 产品三包退换:自产品售出之日起7天内,若发生性能故障,用户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若产品在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用户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2. 整机三包有效期一年内,因性能故障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以免费更换同型号产品。
3.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一年内,若因配件供应不及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天未修好的,可免费为用户更换同型号产品。
4. 若在整机三包有效期一年内,符合换货条件,且我公司无同型号产品,用户愿意调换其他型号产品的,可以差价调换其他型号同类产品。不愿意调换其他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给予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扣除修理和待修占用的时间,日折旧率按0.05%。电热水器包修期内内胆漏水免收折旧费更换。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包修范围之内: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樱花家电服务商所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
3、无包修凭证、无有效发票或无有效购买凭证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
6、处理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