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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洗衣机维修、移机安装清洗保养一站式服务
一、总则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博世家用洗衣机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各类家用洗衣机。
博世家用洗衣机应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维修服务。
二、包修
包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整机包修期限为一年(灯泡、附件除外)。
包修范围: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
以下情况不属于包修范围:
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如误操作、意外摔落、挤压等。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非本公司授权的维修人员擅自修理或改装。
包修凭证: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以便在包修期内联系博世维修服务部门。
三、包换
包换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申请换货。
包换范围: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且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存在同样问题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包换范围:
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非本公司授权的维修人员擅自修理或改装。
包换凭证: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和故障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博世维修服务部门。
四、包退
包退期限:自购买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申请退货。
包退范围: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且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存在同样问题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包退范围:
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非本公司授权的维修人员擅自修理或改装。
包退凭证: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和故障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博世维修服务部门。 |